| 大伟's profile若凡境 之 听雪轩PhotosBlogLists | Help |
[思凡语]概念:不可不信,不可再信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说过这么一个问题。但是就算是我说过,我还是想再说一次。我们不可不相信概念,也不能向新概念。套用李敖说胡适的话说,概念这个东西,不可不信、也不可再信。
我曾经说过,我们所有感知到的一切包括自己在内都是接口。但是如果我们总是在揣测借口的背后的本质的话,就好像一个新郎总是在揣测自己的新娘是不是处女一样(当然,在现代我们好像更加没有办法判断,好像明显不是的也许是,明显是的也许倒是不是),总是处在一种紧张的精神中,总是无法摆脱。所以,我们总会不得不选择一些我们可以相信的东西,一个可以相信的信念来支持我们的生活,尽管这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每个人都是这样。我们会不得不相信或坚信某种东西,尽管我们不知道它是不是存在的。而且有大的可能,那个信念真的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还是会信。这种信可能是自动的,而不是不得不的。也许人类的思想结构中“信”真的是必要的一个元素。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幼稚、是成熟、是开明豁达还是执迷不悟,从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仅有的区别也就是大家相信的事物不同罢了。
但是,单纯的“信”有时不足的。对于这一点,古代的哲人早就提醒过我们。孔子告诉我们要“戒色、戒斗、戒得”。老子告诉我们“知白而守黑”。这都是告诉我,如果我们单独的坚信是危险的。这种对于有可能不存在的事物的追求的危险,可能来自别人也可能来自自己。如果一个人的信念真的建立在只有他自己认为是真实的事物的基础上,他很可能因为自己理想的破灭而无法再继续生活。也有可能由于过分的强加给别人的要求,而是双方的关系恶化。这在爱情的方面,尤其如此。爱情的脆弱也正是由于它建立在浪漫主义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上面。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爱情,也许会具有超现实的美感,但同时也会超现实的破灭,因为一些都是幻想。坚持信念的人是固执的人,他也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固执而受到他人利用,也很有可能以为自己的信念而付出代价,而为别人得利。可以说,关于一切建立在本体论上的思想,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合理之处,但我们总要报有怀疑的态度。这也是怀疑论者的高明之处。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naokicn.spaces.live.com/blog/cns!2326D2EA5940DA19!281.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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